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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信号释放 “民资进能源”还要迈几道槛?

2014-01-16 09:31来源:国际商报关键词:能源工作会议能源局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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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大型跨国油气公司基本没有储气库,调峰主要依靠独立的储气库公司。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余建议,应探索建立天然气全产业调峰错谷价格机制,可考虑储气库价格单列,这样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储气库商业化运营,适应不断增长的天然气调峰需求。

市场条件下,准确、灵活的价格信号可以有效调节供需、引导投资、优化资源配置。史丹说,我国能源价格机制尚未理顺,这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不确定、缺乏风险可控性,成为阻碍包括民营资本在内各类资本进入的障碍。

破除关键领域行政垄断门槛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副秘书长林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列举了民营石油企业发展受到的限制:石油勘探开采尚未充分放开;所有非国营原油进口必须返销给中石油和中石化;由于缺乏稳定原油供给,民营炼厂设备装置闲置情况严重,拥有4000万吨仓储能力的民营油企码头、油库长期闲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说,能源行业具有资本密集性强、环保要求高等特点,准入门槛相对较高。此外,一些环节具有自然垄断特性,比如油气管网、电网等。目前存在的行政性垄断色彩,已成为阻碍民营企业进入的制度门槛。

自2002年改革之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基本陷入停滞。虽然电力行业总体实现厂网分开,但电力系统运行仍以计划为主,地方政府对发电企业的生产制定计划,输配售分离没有实现,电网与调度企业一体化,难以保证公平公正。“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特别是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应在符合环保及资源开发相关要求前提下向民企放开;可再生发电等竞争性环节以及微网发展方面也可对民企放开;此外,油气资源进口权也应突破现有的行政性限制。”冯飞说。

史丹表示,要探索形成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能源投资领域的新机制,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适宜放开的能源领域内具有平等竞争的市场地位。只有这样,在能源领域民营资本才能大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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