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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与鱼类保护困局调查

2014-01-21 09:27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胡学萃关键词:水电开发水电工程鱼类资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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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认为,尽管困难重重,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某些成功经验。例如瑞士和欧盟的“绿色水电”认证制度和美国“低影响水坝”评估。据记者了解,美国“低影响水坝”评估主要针对小水电开展,每五年论证一次,取得认证资格的电站允许其价格上浮,通过宣传绿色电力,鼓励消费者购买。“我们的环保投入是被动的,不是利益导向的。电价的上调和下降,直接牵涉到企业的利益,这种利益导向不是逼着你干,而是让你削尖了脑袋去干。”陈大庆说。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发改委人士则对该制度是否适宜我国当下实际表示了忧虑:“首先如何界定低影响,标准并没有建立;没有专业的环保服务企业,仅靠行政命令压给水电企业实难长久;再者,上浮的价格谁来买单?而污染则是由全社会共同承受的,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如何调动?”因此,该人士认为,此举仍然只是延续了一贯的补贴思维,“补贴政策容易让人上瘾,并非长久之计。要调动企业积极性,还是应该更多地考虑税费等经济手段,需要长时间系统地研究。”

因此,曹文宣院士建议,应该实行生态补偿。“修水电站遇到增殖放流,要建保护区,对一些作出了贡献和牺牲的贫困地区,从每度电里面抽取1-2分钱作为基金专门管理,作为给予这些地区的生态补偿。保护区没钱怎么保护?”

然而,据记者调查,目前水电定价机制仍然是审批电价模式,即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而且水电价格比火电平均低了0.2元。水电企业纷纷表示,应该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逐步放开水电上网电价,实现“水火同网同质同价”。此外,国家为鼓励清洁发展,理应逐步研究出台碳税方案,对碳排放征税用于鼓励清洁能源生产与消费。比如向火电征收碳税,用于水电的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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