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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13年能源电力等价格改革调控成果显著

2014-01-24 15:46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电价调整天然气价改能源价格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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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价格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价格调控成效显著,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顺利实现年度预期调控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价格环境;价格改革深入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煤炭、铁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市场形成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为转方式、调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价格监管取得新进展,全年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44万件,实施经济制裁31.25亿元,罚款15.86亿元,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群众价格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综合施策,稳价安民。

始终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做好形势分析与研判,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农业增产增收和人民生活改善。

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和价格走势,加强调查研究,编制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分析形势,预警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出调控建议。

合理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2013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分别比上年提高9.8%和8.3%;做好食用油、糖料、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

组织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针对年初生猪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适时启动调控预案,分批收储冻猪肉,适时组织投放,促进生猪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着力清费治乱减负。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取消、降低30余个中央部门50多项收费,取消314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1400余家景区节假日期间门票价格平均优惠约20%。落实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方案,平均降低手续费20%以上。

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以来,各地已累计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0多亿元。2013年,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启动条件,明确补贴标准。继续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各地已累计建成约1.5万家。

二是攻坚克难,深化改革。

坚持市场化方向,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序推出一系列重大价格改革措施,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激发市场活力。

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现电煤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调价周期、电力企业消化煤炭价格变动比例做出必要调整,理顺煤电利益关系。

及时推出成品油价格新机制,缩短调价周期,取消调价幅度限制,使国内油价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遏制了投机行为,油价涨跌成为常态,保障了市场供应。

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当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增强节约意识,调动企业进口和开采天然气的积极性,保障国内市场供应。

完善水电、核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标杆电价体系。简化销售电价分类,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促进公平负担。稳步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建立阶梯价格制度体系。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建立健全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水价制度,保持基本需求部分价格相对稳定,非基本需求部分价格更多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行阶梯水价的地区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价格改革。完善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合理调整铁路货运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取消民航国内航线票价下浮限制,放开了部分航线票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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