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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出台

2014-02-26 15:4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整理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上网电价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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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吴新雄局长在山东监管办关于《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相关情况的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山东办创新方式、凝聚合力,大力推进电能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希望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争取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推进改革积累经验、树立典范。”

《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正式印发执行,年度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标志着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大省,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按照国家关于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经反复征求意见,形成最终稿报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正式印发。方案明确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成立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班子,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国网山东公司作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接下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交易规则和机组准入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电力企业与用户节能降耗,促进山东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附:《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以下简称“电力直接交易”),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能效标杆企业等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⒛13〕258号)和《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⒛09〕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市场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动电力企业与用户节能降耗,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能减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电力直接交易与促

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有机结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各类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

2.市场竞争。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公平开放电网,建立多买多卖的多边交易市场,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主导作用。

3.安全运行。维护电力调度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应按统一调度要求,参与调频、调峰;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用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应参与错峰、避峰用电。

4.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承受能力,统一部署、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先行试点,保持电网电力、电量供应基本稳定。

5.公开公平。坚持自愿参与,自主协商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确保市场准入、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透明,确保交易规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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