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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后改革先行者 中石化的混合式信号

2014-02-27 10:04来源:财新《新世纪》关键词:中石化三中全会天然气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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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过后,“两会”之前,中石化发布了颇具震撼性的消息。2月19日,中石化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下称中石化)在收盘后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对于这一夹杂着改革和融资目标的“混合式信号”,市场迅速做出不同方向的解读。

投资者憧憬着股价“破净”已久的中石化获得价值重估的机会,消费者则期待着民营资本的进入,能够为打破石油垄断破题。改革、重组、融资,对于当前的中石化乃至同类大型国企而言,都是迫切的任务,因而此举内涵丰富,指向各异,颇受各界瞩目。

中国石化的剥离重组计划并非毫无征兆。今年春节前,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集团年会上就曾“预告”过这一动向,称中石化“将从资本、资产两个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目前正积极准备将现有存量资产再度组合,向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开放”。

在2月19日的官方声明中,中国石化更是声称,这是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重大举措,“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把盈利能力强、资产回报较高的销售板块推向市场,为改革政策“打头阵”,中石化显得“诚意”十足。2012年,中国石化成品油的营销与分销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7万亿元(包括中石化事业部间销售),占中国石化总收入比例为53.6%,毛利率为6.2%。

至于出售比例,市场有分析认为会在20%左右。按照官方说法,中国石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行使“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方案,并组织实施该参股方案”。不过中国石化投资者关系部人士向财新记者解释称,甚至30%都不是天花板:若出让股权在30%以内,董事长即可自行决定;如果出让比例大于30%,则需董事会进行商讨。

30%的募资,意味着是数百亿元的规模。这使得国内外的资本市场都为之一震。公告发布当日,中石化在美国上市的存托凭证较前一交易日涨幅达8.43%。中国石化A股和上海石化2月20日在期待中高开,比前一交易日大涨10%,近五年来首次涨停。截至20日收盘,中国石化H股也有9.42%的涨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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