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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大用户直购多为政府“拉郎配”终因电价“流产”

2014-02-28 11:05来源:中国电力报 记者:曹宏源关键词:大用户直购电水电企业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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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用户直购电是市场化改革的一种方向,通过发电企业与用户的协商,实现自由选择,市场定价的目的。而水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是优先调度消纳的重点,但由于水火消纳矛盾暂时无解、外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部分省份丰水期会遇到弃水问题。有观点认为,水电开展大用户直购既可以减少弃水现象又发展了地方经济,应当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已经开展的大用户直购试点中,水电企业最终能够实现交易的寥寥无几。甚至有些省份明确提出,大用户直购只限于火电企业。为何现实中的水电直购与理论相去甚远?不受待见的背后,水电究竟遭遇了怎样的难题?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水电劣势明显

回看大用户直购电十年的演变历程,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大量政策及措施,鼓励发电企业试点开展大用户直购。当时的水电企业还具有很高的参与热情。

2009年,福州电监办曾组织福建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试点交易,闽东水电公司作为符合交易基本条件的11家试点发电企业之一,进行了积极准备。“经过多方比较与多次艰苦的谈判,最终与用电企业达成了交易电量3.2亿千瓦时的交易意向。”该公司策划经营部主任缪晓丹告诉记者,可惜在交易上报环节,由于电价不具有竞争优势,最终没能成功。作为全国第一家尝试大用户直购的水电企业,最终未能如愿。

中国水利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表示,由于老电站大都采用核定电价与计划电量,在投运之前就已经确定了上网电价及分配方案,让其压低价格参与大用户直购,显然是没有积极性的。也只有新建水电站参与大用户直购的积极性会相对高一些。“但近几年,水电造价普遍高走,2013年仅预算的单位千瓦造价就已突破了1.5万元,远远高于火电企业,在电价上也就不具备了竞争优势。”张博庭说。

此外,水电的季节性特征明显,也是参与交易的重要障碍。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表示,大用户直购的电量都相对较大,但水电企业受来水影响明显,丰枯分布不均,这一点相对火电企业也是一个劣势。

积极性受影响

事实上,大用户直购电作为一种改革尝试,多年来一直采用局部试点的方式推进。

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大都比较高。

“大用户直购电对拉动地方经济、就业、财政收入都有比较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也是地方政府热情普遍较高的原因。”欧阳昌裕告诉记者,实际上过去有些试点的实行更像是政府“拉郎配”的行为,大用户和电厂间的积极性究竟有多高,也是需要关注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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