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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坪河怎么了? 一个宣传部长的“烫手”生意

2014-05-13 10:16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胡学萃关键词:水电站江坪河水电水电开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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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国家发改委正式致函湖北省发改委并抄送湖北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江坪河电站停工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积极组织协调复工并总结经验教训。

直到2013年12月30日,尝试了两年的商业重整折戟沉沙,江坪河电站正式走上破产重整道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破产重整由鹤峰县人民法院委托施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代表原华清电力履行相关职责,具体负责的管理员就是律师鄢靖。

按照法律程序,江坪河电站要在9个月内找到新的接盘人,否则就要被正式破产清算。

留给江坪河项目的时间已然不多。

被蹉跎的两年

如今,现任江坪河项目债权主席、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授信执行部副总经理巫光辉感慨万千。他在想,等江坪河顺利找到接盘人之后,他想写本书,书名叫《风雨江坪河》。

从2011年10月江坪河停工到2013年12月30日开始破产重整,这两年时间里,鹤峰县委县政府在干什么?

罗申贵告诉记者,这两年的时间,江坪河电站实施商业重整,但最后“被蹉跎”了,本来“非做不可、不做不行”的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恩施”),在鹤峰县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之后,“突然不做了”。这件事一直让罗申贵耿耿于怀:“如果不做就早说,等到两年之后,我们非常被动,江坪河建设被耽误了。”

原来,江坪河停工之后,鹤峰县委县政府立即寻求商业重整,彼时包括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发出了邀请招标函。最终,“按照相关条件”,确定国电恩施中标接手。

国电恩施的上级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湖北”)委托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承办项目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2012年2月26日进场调查开始,2012年5月31日出具《湖北华清电力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于当天上报母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一份《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恩施江坪河、淋溪河电站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材料中显示,国电湖北担心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收益率能否实现8%;二是华清电力的或有负债问题。

《汇报》认为,按照装机51.3万千瓦的湖北十堰竹山潘口水电站电价由湖北省物价局以0.517元/kWh上报国家发改委作为江坪河的参照标准,“争取江坪河电站上网电价达到甚至超过0.517元/kWh是非常有希望的。”此外,国电湖北估计,江坪河如果申报CDM成功,“2012年后碳减排收益不会低于4000万人民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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