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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电价

2014-06-10 08:52来源:能源杂志微信作者:王赵宾关键词:上网电价电力体制改革大用户直供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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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价的形成机制应该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即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业界普遍认为,电网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这是其作为输送电力工具的属性所决定。在国务院出台的《电价改革方案》中,对于电网企业确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监管方式,建立与输配网络业务相适应的独立价格形式,都有相应的说明。

目前的情况是,与 12年前电力体制改革的设计目标不同,电网企业已经完全超越了作为电力输送载体的功能。在《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中,武建东将其称之为“超级电力公社”。国家电网公司聚合了我们整个电力体系的调度管理、电力输送、市场交易、技术准入的主导权,垄断着电力规划投资、价格成本的基本信息,形成了类似人民公社的“超级电力公社”。

此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曾呼吁,电改亟待体制机制协同推进。他说,在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已经实现的基础上,电力体制改革的节点已落在电网领域,应改变电网统购统销的运行体制,以出台独立输配电价为切入点,统筹推进输配电体制改革,同时加快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体制发生变化。

王禹民认为,改变电网统购统销的运行体制,就是输电与售电分开,“输电的不卖电”,输电一方建好输电通道,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建设与维护,售电一方负责卖电,参与市场交易。电价形成机制要进一步市场化,就应当由政府制定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上网电价、销售电价要放开,在市场作用下最终确定销售电价。

原标题:【封面故事】扭曲的电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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