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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每日要闻--2014.6.12

2014-06-12 18:4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企业风电项目电力每日要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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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座燃用天然焦大型电厂即将并网发电

6月6日,我国第一座燃用天然焦的大型电厂——兖煤菏泽能化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一期工程1×300MW机组顺利通过整套启动前验收。目前机组总启动前准备调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计划6月下旬进入168小时试运行,开始并网发电。该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配套1台1025吨/小时循环硫化床锅炉,也是山东省第一台30万千瓦级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

四川广元苍溪拟投20亿建年发电5亿度风电项目

6月10日下午,四川广元苍溪县人民政府与五凌电力四川分公司举行风能评估和开发项目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双方就总投资20亿元,年发电5亿度的苍溪风电项目开发达成合作意向。五凌电力四川分公司初步勘探表明,苍溪漓江镇猴子岩、龙王镇石垭子等地具有较好的风电开发条件。

龙源宁夏公司三风电项目获得发改委“路条”

6月8日,龙源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取得了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盐池花马池50MW风电项目、苏步井50MW风电项目及硝池子50MW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比计划核准节点任务提前了整整一个月,为项目后续的核准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综合

发改委谈投资审批改革:放开直购电电价、重点合同电煤价格

6月1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举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和固定资产投资司长黄民介绍了发改委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和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去年以来,发改委取消和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在价格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取消了价格评估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的审批,下放了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审批。陆续放开了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价等。

能源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供电企业可靠性评价结果

6月12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供电企业可靠性评价结果。为促进供电企业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供电质量,按照《供电企业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国能安全〔2014〕 204号),能源局对全国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供电企业进行了可靠性评价,确定了 2013年度供电可靠性A级企业10个,供电可靠性B 级企业18个。

京津冀煤改气将启动上千亿元投资

近日,国家能源局与北京、天津、河北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分别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要求在确保民生用气的前提下推动“煤改气”工程量气而行、有序实施。在天然气供需缺口不断加大的大背景下,民生用气再度被强调要“优先保障”。有分析称,京津冀全面实现“煤改气”工程,预计将创造上千亿元的投资需求。

86个电动汽车充电桩亮相青藏高原

6月11日,首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开赛,安置在西宁市及青海湖沿线的86根电动车充电桩完成了在青藏高原的首次使命。众多专家表示,青藏高原自此有望开启新能源汽车时代。“建于半年前这批充电桩已经调试完毕,快速充电桩的直流电30分钟可以让电动车持续跑100公里,交流电充得慢些,但可以降低对电池的耗损程度。”负责此批充电桩安装调试的国家电网某产业公司的技术经理李潇睿说。

环保部关于对2013年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

一、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核查结果:

(一)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二)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四)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五)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六)新疆塔什店发电厂;(七)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八)内蒙古华润金牛热电有限公司;(九)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十)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热电厂;(十一)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十二)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十三)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十四)河南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十五)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十六)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十七)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十八)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冶化分公司;(十九)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对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上述19家企业挂牌督办。各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报环境保护部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014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二)上述19家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公告核定的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确定应全额缴纳的2013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追缴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新疆塔什店发电厂、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润金牛热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上述公布的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扣减停运时间内上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低于90%的,按规定处以相应罚款。从发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形成的收入,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上缴当地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对上述19家企业存在的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述19家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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