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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复耕?浙江绍兴法院首次强制执行如何复耕?

2014-06-17 14:17来源:绍兴晚报作者:王丽红 陈乙炳关键词:印染污泥建筑泥浆污染复耕还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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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量有多大?50吨位卡车跑1000次

为复耕“点赞”记者看到,除4台大型挖掘机外,现场还开进了12辆大型卡车。

“整个工程至少4天才完工。”在现场,绍兴建信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一边监督施工,一边给一位要出运的卡车司机开具票据。

“每一张票据都有存根,通过它,可追踪泥浆的最终去向。”他解释说,运回的干土也不是随便在哪挖来的,都是从指定地点以30~40元一立方米买来的。

“这次清泥算是比较经济的一次了。”他告诉记者,他们曾接过多单清理偷排泥浆的活,为方便运输,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先拌入水泥等胶凝材料,以固化泥浆。据他估算,整个工程,运出的泥浆量和运进的干土量,需50吨位的卡车跑1000次。

作为我市第一例土地强制复耕案件,此事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首先,表明政府部门整治毁坏农田违法行为的决心,为同类案件提供了一个极具参考意义的现实样本。对于那些昧心赚黑钱的违法企业,这是一个警示:为自己的侥幸承担行政处罚的违法成本。而另一层面,对于因违法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政府层面也要想方设法“还原”,尽可能地减少不良影响。

比如,此次七里江村的“复耕还田”,法院就多次会同当地镇政府、国土部门等现场勘察,协商强制复耕方案。一罚了事,这样的事情在国内并不少见,所以,单就这一点,我们应该“点赞”。

采访中,也有部门人士提到:整治毁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也是“五水共治”工作的一个重点。试想一下,对七里江村的这些泥浆若不加以清理,日积月累土壤中的污染物质势必会渗入更深的地下,最终会污染到地下水。治水,先治污染源,对于这样的措施也该“点赞”。

复耕通过强制的手段,也恰恰说明了政府部门的无奈。有识人士建议,企业应把“公德心”摆在首位,而政府有关部门则要加大对毁坏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如何保证有效“复耕”?挖50厘米再回填

由绍兴市耕地质量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涉案耕地已被建筑工程打桩产生的深层泥浆压覆,平均厚度超过50厘米,较难清理,农业基础设施遭到部分破坏,已不具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照《浙江省耕地种植条件损毁鉴定技术规范》(浙农专发〔2011〕96号),专家小组认定11.9亩耕地(基本农田)属中度破坏。

由此可见,这一次“复耕”难度不小。“综合分析后,增加了一些环节。”对于此次“复耕”的过程,镜湖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金峰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清芦苇-清泥浆-挖低-回填’。”

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复耕”,“挖低”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因建筑泥浆在这里一堆就是好几年,地下的部分土质已被渗透“污染”。

记者确实在现场看到,挖掘机铲完建筑泥浆后,继续向下挖掘。“向下挖50厘米左右吧。”绍兴建信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已有农业局的专家提取土质进行检测,认为这个深度以下的泥土可用。

“这些土壤取出后,需从外面另外运来土壤填平。”现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施工期间,农业局专家都将在现场指导工作,最后还要对回填的土壤进行抽样检测,“等检测结果符合种植条件了才算完工”。

原标题:不愿复耕?绍兴法院首次强制执行如何复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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