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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2014-06-20 09:15来源:驻马店人民政府网站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烟气脱硫粉尘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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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控制道路扬尘。继续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率,机械化清扫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市道路实施机械化洒水清扫,城市主次干道定时洒水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洒水降尘1次,人行道每天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驿城区、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

(六)开展汽油油气回收治理

15.2014年9月底前,完成汽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并达标运行;10月底前,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者,责令其停业治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中石化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

16.11月底前,完成汽油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者,责令其停业治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综合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

17.加强机动车准入控制。凡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8.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加大对公交车、货运车等冒黑烟现象的整治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合格作为机动车年检的前置条件和必要条件。严格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以下简称“黄标车”)淘汰进程,2014年12月底前,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2005年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到位。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

(八)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

19.采取更严厉措施,建立、完善秸秆禁烧责任制,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全面启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于已经超出和2014年内即将超出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期限的上述行业内企业,完成一轮中/高费方案清洁生产审核。

牵头单位:市、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原标题: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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