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2014年度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2014-06-20 09:15来源:驻马店人民政府网站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烟气脱硫粉尘治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建筑实施进程,对获得绿色建筑的项目,予以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和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6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把关后向社会公开。建立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管理,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按照《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政府实施年度考核,并向社会和干部管理部门通报考核结果。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当地政府实施生态补偿扣款或“一票否决”,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监察机关会同环保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且连续两年持续恶化的县区,由监察机关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的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达不到治理要求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取缔关闭。

(三)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既要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重处罚违反上述有关要求的各类行为。对抗拒执法、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强化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机制。发改、住建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重点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在市内主要媒体公告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环境质量等信息,每月公布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排序,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化应急保障机制。2014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各地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原标题: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烟气脱硫查看更多>粉尘治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