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技术正文

《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2014-06-20 13:38来源:环保部网站关键词:烟气治理脱硫脱硝除尘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附录D(资料性附录)烟气治理设施常见故障的处理

D.1烟气脱硝设施故障处理及措施

a.脱硝设施故障发生时,应按规程规定正确处理,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b.应正确判断和处理故障,防止故障扩大,限制故障范围或消除故障原因,恢复设施运行。在设施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或危害人身、设备安全时,应按临时停运处理。

c.在电源故障情况下,应确认挡板门、阀门状态,查明原因及时恢复电源。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应按临时停运处理。

d.故障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所采取的措施等做好记录,并按照DL558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从中吸取教训。

e.当发生本规范没有列举的其他故障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采取对策,迅速处理。首先保证蒸发器停运,中断喷氨。具体操作内容及步骤应根据电厂的系统实际情况和运行规程中规定灵活处理。

f.故障处理对策见表D.1-1。

g.应制定催化剂受潮、进入有油雾或易燃物及火警处理措施。

D.2烟气除尘设施故障处理及措施

a.除尘器值班员应对除尘器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处理,使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b.若不能消除除尘器出现的异常及故障,应及时报告班长、单元长,及时通知检修或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c.遇有威胁人身安全而一时无法消除的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故障设备的运行,如必须停止除尘设施时,停止后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d.常见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见表D.2-1和表D.2-2。

D.3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故障处理及措施

D.3.1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D.3.1.1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应综合参数的变化及设备异常现象,正确判断和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限制事故范围或消除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保证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恢复设施正常运行,满足机组脱硫的需要。在设施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运脱硫设施。

D.3.1.2运行人员应视脱硫设施恢复所需的时间长短使FGD进入临时停机、短期停机或长期停机状态;在处理过程中应首先考虑出现浆液在管道内堵塞、在吸收塔、箱、罐、坑及泵体内沉积的可能性,尽快排空这些管道和容器中的浆液,并用工艺(业)水冲洗干净。

D.3.1.3若为电源故障,应尽快恢复供电,启动各搅拌机和冲洗水泵、工艺(业)水泵、增压风机轴承冷却风机运行。若8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电,必须将泵、管道、容器内的浆液排出,并用工艺(业)水冲洗干净。

D.3.1.4当发生本规范没有列举的事故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具体操作内容及步骤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D.3.2脱硫设施事故停运

D.3.2.1脱硫设施紧急停运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运脱硫设施:

a.增压风机因故障停运;

b.循环泵全停;

c.脱硫设施入口烟气温度高于极限值;

d.脱硫设施入口烟道压力超出极限值;

e.净烟气或原烟气挡板未开启;

f.6kV电源中断;

g.锅炉发出熄火信号;

h.除尘器故障;

i.GGH因故障停运。

D.3.2.2脱硫设施异常运行停运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运脱硫设施:

a.吸收塔浆液浓度超设计30%,真空皮带机无法维持正常运行;

b.GGH堵灰严重,吹扫、冲洗无效果,GGH无法正常运行;

c.吸收塔浆液品质恶化,脱硫效率达不到排放标准;

d.石灰石浆液系统故障,无法向吸收塔正常供给石灰石浆液;

e.吸收塔液位计全部损坏;

f.氧化风机长期不能投入运行;

g.吸收塔两个以上搅拌器长时间不能投入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烟气治理查看更多>脱硫脱硝查看更多>除尘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