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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全文

2014-06-24 08:52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燃料锅炉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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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局

(2)加快淘汰“黄标车”,全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1000辆以上,其中主城区22000辆、萧山区13420辆、余杭区5170辆、富阳市3590辆、临安市4630辆、建德市1590辆、桐庐县2140辆、淳安县730辆。主城区淘汰所有公交“黄标车”。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环保局

(3)2014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小客车“黄标车”可以产生更新指标,2015年1月1日起淘汰的小客车“黄标车”不再产生更新指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环保局

(4)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严把车辆检测关,采用更严格的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和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购或转入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不得上路行驶。加强对排气检测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检测行为。建德市按新标准新建并投运1座尾气监测系统,萧山区抓紧投运2013年新建的尾气监测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推行“绿色运输”,把“黄标车”限行与核发特许通行证、渣土运输许可证、营运许可证相结合,对营运时段、区域与“限行”要求有冲突的“黄标车”,一律停发相关通行证、许可证。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执法,在全市推广“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把“黄标车”限行执法纳入重点车辆查控系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推进移动源尾气治理。

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新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更换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主城区开展国Ⅲ排放标准公交车加装颗粒物捕捉器试点工作,市财政予以补助。开展船舶尾气污染治理,强化运输扬尘防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按计划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产业导向目录,严把项目准入关。实施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快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工作。完成省下达的77台火电65蒸吨/小时以上机组、52家企业的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以及30家水泥企业烟粉尘治理项目;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热电企业脱硝工程;2014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有色金属企业脱硫工程,完成省下达的5个脱硫工程。2014年7月1日前,全市所有火电厂(含65蒸吨/小时以上热电厂)烟尘、氮氧化物达到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标准;2014年年底前,杭州钢铁集团烧结机机头达到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国家规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主城区率先启动燃煤热电厂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中表2(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机组)的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

原标题: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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