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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报告:共涉及电力设施企业约157家

2014-06-27 16:37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电力监管电力企业电力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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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号),部署开展500(330)kV在建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重点针对河北(冀北地区)、山东、辽宁、吉林、陕西、甘肃、安徽、浙江、福建、河南、重庆、四川、广西、贵州等14省(区、市)的相关电网企业以及电力建设施工单位执行许可管理制度、电力工程项目备案以及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等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共涉及在建500(330)kV电网工程项目70个、电网企业14家以及参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约157家。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企业能够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如实汇报执行许可管理制度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要求,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会同西北能源监管局对陕西省4个330kV在建电网工程项目执行许可制度情况进行了驻点核查,核查对象包括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等2家电力企业,以及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等4家参与施工分包的承装(修、试)企业。根据驻点检查情况,国家能源局向社会编制发布了《500(330)kV在建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陕西省)驻点监管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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