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

2014-07-02 09:24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旁路工业锅炉污染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严格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将细颗粒物和臭氧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运营。

2.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污染物削减替代。完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快制订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管理配套政策。对未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镇区实行区域限批,除民生工程外,一律暂停审批排放相应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对排放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实行减量替代。

(六)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1.调整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科学引导产业合理发展和布局。坚持集聚发展和区域统筹协调,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落实产业园区项目准入和投资强度要求,积极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

2.推动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重点加强对钢铁、石化、火电等重污染企业规划选址的科学论证,对环境敏感地区及城市建成区内已建的钢铁、石化、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和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其他企业,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工作。

(七)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工业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3.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环保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推进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培育环保上市公司和骨干企业。

4.严控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制订严于国家要求的禁止新、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建立高污染行业产能数据库。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不再审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禁止新、扩建钢铁、石化、水泥(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强化节能指标约束,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新扩建项目投产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空气质量状况,制订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2015-2017年淘汰政策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镇区,暂停办理该镇区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项目的核准、审批、备案等手续。

6.压缩治理过剩产能。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制订扶持政策推动“两高”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鼓励行业优强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兼并重组,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抓紧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制订限期整改方案。尚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正在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行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积极探索建立新上项目与煤炭等能源消费增量和淘汰落后产能“双挂钩”机制,实施煤炭总量平衡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制度;调整和优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控制电煤消耗增长;逐步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发展大型燃气供热锅炉。

原标题: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脱硫旁路查看更多>工业锅炉污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