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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数据造假”追踪

2014-07-11 10:3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燃煤电厂脱硫装置脱硫数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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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设施停运一天节约的钱超过一年罚款,伪造监测数据处罚过轻

造假的成本很低,收益却很大。最近环境保护部对19家企业处罚总额达4.1亿元,但这只是追缴企业应该缴纳的排污费等。按照现行法律,针对企业违规排污一般处以3万~5万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显然,这样的处罚难以对任何一家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而且,只要不被发现,污染企业可以骗取国家补贴、少缴排污费、规避处罚,获得的利益巨大。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火电企业是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行业,为提高火电企业脱硫积极性,国家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燃煤电厂进行电价补贴,以弥补脱硫成本支出。一台60万千瓦的机组,国家每年给予的补贴为4000万~5000万元。不少发电厂拿到脱硫电价补贴之后不好好运行设备,出现白天装置运行正常、晚上关闭环保装置的情况,这笔钱就被省下来留给企业了。

污染企业设施停运一天节约的钱大大超出企业一年罚款的数量。比如,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费用一般都超过5元/吨,复杂的污水处理价格达到每吨几十元,再加上废气处理等费用,一家规模企业每天的治污费用甚至高达十几万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可想而知。

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2009年出台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提到,“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许多受访的基层环保干部和环保专家认为,伪造监测数据要追究刑事责任。“过去,很少看到有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追究法律责任。”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说,如果造假者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会被拘留、承担法律责任,将起到更有力的震慑。

2013年至今,山东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22家,对其实施了通报、顶额罚款、挂牌督办等处罚,并将其中5起符合移交条件的案件移交山东省公安厅处理。移交的5起案件中,共有7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15日的处罚。

“我们通过数据监控分析、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异常数据和疑似问题,及时进行独立调查,查实问题后一律严肃处理。”据张波介绍,针对罚款等处罚措施对企业惩戒力度不足问题,山东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多次协商,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移交条件,在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企业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的公然造假现象高发,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需要对环保部门在其中的履职进行评估。如上所述,环保部门至少存在执法监管督促不力、在线监测网络程序和制度设计不严密、设备审查和招投标履职效率低下三方面责任,从而让在线监测网络从监控污染的末梢,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摆设,各级财政为之投入的百亿元资金有白白打水漂的风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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