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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本)》发布(全文)

2014-07-24 08:44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关键词:能源项目电网工程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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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网工程:±400千伏以下直流项目,非跨省500千伏、220千伏交流项目,跨市110千伏交流项目。

6.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

7.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配套项目)。

8.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国家核准外的输油管网项目及储运设施。

9.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国家核准外的输气管网项目及配套设施。

10.变性燃料乙醇项目。

三、市县核准

1.水电站:国家、省核准外的水电站项目。

2.热电站:燃煤热电以外的其他热电项目。

3.风电站:省核准外的风电站项目。

4.电网工程:非跨市110千伏交流项目。

浙政发〔2014〕24号统一编号:ZJSP00-2014-0013字号:[ 大 中 小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结合我省实际,发布《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本)》(以下简称核准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核准目录按核准权限分为国家核准、省级核准和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核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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