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本)》发布(全文)

2014-07-24 08:44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关键词:能源项目电网工程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六)机械制造。

1.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2.船舶:新建10万吨级及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

(七)轻工。

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八)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九)城建。

1.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

2.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

(十)社会事业。

1.主题公园:特大型、大型项目。

2.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务院已明确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外,按照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

(十一)金融。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

(十二)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

前款规定之外属于国家核准的第一至第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第一至第十一条规定核准。

(十三)境外投资。

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项目查看更多>电网工程查看更多>燃煤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