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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

2014-08-04 09:02来源:中电联关键词:煤炭价格煤炭市场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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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煤炭经济运行压力,各主要产煤省区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山西省先后出台了“煤炭 20条”和“煤炭17条”,推动煤炭领域改革;陕西、内蒙古、四川等省区,制定了清理涉煤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黑龙江省在移交办社会职能、资源配 置、增加流动资金等方面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这些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煤炭企业为应对市场下行形势,加大了内部改革力度,强化了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减少安全投入,努力保证一线职工工资,努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

四、政策建议

(一)健全企业考核机制。国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根据煤炭市场变化,研究调整完善企业考核机制,不单纯考核企业产量、产值、规模、效益指标,防止企业盲目追求产量和规模增长,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总量控制。落实产能公告制度,加大违规违法建设和生产的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快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安全条件差的煤矿合理限产。建议,各主要产煤省区采取有效措施,将今年下半年的煤炭产量同比压减10%以上,维护市场供需平衡。

(三)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加强对重点产煤省煤炭行业收费集中清理整顿的督查,取消铁路、港口建设基金等行政性收费,加快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破产煤矿遗留问题,加大对煤炭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四)调整煤炭进出口政策。限制劣质煤、高硫煤和含有害元素的煤进口。初步分析,在我国东部地区消费进口煤中,灰分大于16%、硫分大于1%的 煤8000万吨左右。按照《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高于16%、硫 分高于1%的煤炭”的要求,应据此标准,加大进口煤质量检查,严格限制不符合该标准的煤进口、销售和使用。要统筹进出口关税,将煤炭进出口关税调整到同一 水平。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鼓励东南沿海利用国外优质煤炭资源,支持我国大型煤炭企业煤炭出口。

(五)完善退出机制。对资源枯竭、煤质差、开采成本高、历史负担重、长期亏损的老国有煤矿,参照原国有煤矿破产政策措施给予支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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