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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含火电、天然气、水电、电力工程等)

2014-08-04 10:28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国家能源局能源监管电力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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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河北。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派出机构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五、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1.《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2.《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系列质量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监督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4.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

(二)重点监管范围

东北、山西、安徽、江西、甘肃、湖南、贵州。

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江西。

(三)时间要求

各有关派出机构在2014年10月底完成辖区内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六、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1.网络安全管理情况。重点督查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人员、资产、采购、外包服务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网络安全经费保障情况等。

2.网络技术防范情况。重点督查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措施及有效性;网络边界防护措施,互联网接入安全措施,无线网络安全防护策略;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安全策略配置,应用系统安全功能及有效性;终端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3.应急工作情况。重点督查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灾难备份措施建议情况;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情况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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