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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能源监管局(办)落实简政放权出实招

2014-08-13 13:27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王玮玲关键词:能源监管局能源输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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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做好专项监管驻点河北工作的同时,我局还如期完成了天津市等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工作,并要求辖区内其他企业参照河北省、天津市做法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将在重点关注河北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同时,加强区域内其他省区节能减排监管,及时跟踪火电企业环保设施改造进展情况,协助地方环保部门做好火电企业特别是地调电厂、自备电厂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管,防止恶意偷排现象发生,定期开展排放指标统计分析工作,推进节能减排监管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促进电力企业履行好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

“相对于‘放权’,能源企业对‘简政’的诉求更为迫切。”

西北能源监管局副局长 雷金娥

在开展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过程中,西北能源监管局一方面从省级层面开展专项监管,全面了解简政放权后,地方能源发展和建设情况以及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另一方面选取国家能源化工示范基地、陕西能源大市榆林,开展现场监管工作,切实摸清基层市、县简政放权的落实情况。

工作组用时两个月,累计检查调研有关单位31家。其中陕宁青三省(区)省级能源管理部门3家、市级能源管理部门2家,煤炭企业12家、电网企业4家、发电企业10家。

根据现场调研检查和企业反映的情况,目前能源项目审批核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能源项目核准仍然环节较多、周期较长,相对于“放权”,能源企业对“简政”的诉求更为迫切。据有关能源企业粗略统计,一个国家规划矿区内大型煤炭项目从可研设计到核准共有约35个环节、需编制约17份专题报告、取得约50份支持性文件(其中最终提交国家能源局核准需10余个),涉及省、市、县100多个部门,平均历时5~6年;一个330千伏以上的输变电项目核准程序与煤炭项目基本相当,平均历时29个月。二是个别前置条件审批在地方层面尚未实现同步下放。如陕西省政府将11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权下放至地市发改委,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同步下放有关审批权限,但目前项目环评审批尚未实现同步下放。三是部分行政审批内容存在互为前置的情况。四是部分审批内容具有重复性。如煤炭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开采设计、项目选址报告评审与可研评审、工业园区整体审查与园区内各项目审查内容均有重复。五是部分属于备案制管理的能源项目配套工程存在变相审批的情况。六是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环节的实际操作方法有待改进。七是属于非“国家规划矿区”但属于“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区”内的煤炭项目审批权限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在此次专项监管工作中还发现个别火电项目存在 “未批先建”、“核准未建”的情况;部分电网项目存在“核准未建”和“未按核准建设”的情况;个别煤炭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个别煤炭企业存在超能力开采的情况。

针对专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建议强化能源战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能源规划、计划刚性执行力度,探索建立以规划为核心的新型能源行业管理机制。

原标题:六家能源监管局(办)落实简政放权出实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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