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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印发《宿迁市电力直接交易和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

2014-09-04 13:4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大用户直购电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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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直购用户条件:

1.电力大用户条件

(1)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有多个不同电压等级供电的用户,只限于35千伏及以上的电量)或10千伏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向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能效标杆企业倾斜;(3)直接交易申请已得到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同意。

2.发电企业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及以上火力发电企业(含核电);(2)参与试点的火电企业应正常投运环保设施,并符合国家和省环保要求;(3)直接交易申请已得到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同意。

(二)自来水合同交易条件:

1.自来水大用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1)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5亿元及以上、亩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2)已建成企业年销售收入在全市排名前10名;(3)上一年度用水量在10万吨及以上。

2. 供水企业

取得市政府特许经营权的自来水生产企业。

(三)天然气合同交易条件:

1.天然气大用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1)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5亿元及以上、亩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2)已建成企业年销售收入在全市排名前10名;(3)上一年度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及以上。

2.供气企业

取得市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天然气供应企业。

(四)热力合同交易条件:

1.热力大用户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1)新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5亿元及以上、亩均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2)已建成企业年销售收入在全市排名前10名;(3)上一年度用气量在5万吨及以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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