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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发电企业的电改谏言

2014-09-09 08:43来源:财经十一人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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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政府对电力行业的行政干预太多。煤炭价格放开后,煤电价格联动由政府来协调,电价由政府来调整,电网建设由政府来组织,每年的电量计划由政府来分配,有些地方政府还要管电厂煤炭的贮藏量。电力关系国计民生,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管制电价和行政干预是必要的。但干预太多,也从反面印证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离电力行业还距离遥远。

现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几乎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如果不及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可以遇见的是:用户电价的不断攀升,周期性的甚至长期性缺电事件将再次出现, 新能源发展缓慢,1000千伏特高压电网的建设出现惊人浪费,新的电网安全问题必然出现,甚至可能引发灾难性事故。

七是大用户直购电并不符合实际。首先,国家规定大机组方可参加直购电试点。但大机组由于发挥了规模经济优势,在竞价上网中往往占有优势,占有很大发电份额。小机组由于处于竞争劣势,发电量不足,更需要向大用户直供,而政策又不允许。

另外,由于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直接触及电网利益,将会受到电网的坚决抵制,而且电网与发电企业的市场地位不对等,直购方式一般通过现有公用电网线路实现。如需新建、扩建或改建线路的,要符合电网发展规划,由电网经营企业按投资管理权限报批、建设和运营。可以说,发电企业的直供处处受制于电网企业,甚至出现大用户找上门来也不敢直供的现象。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五点建议

电力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但只要抓住关键问题,其他问题就会应刃而解。

一,拆分电网企业。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拆分庞大的电网企业。为稳妥推进,先做实区域电网企业,最终过度到以省为实体的电网企业。这项改革并不难,就看国家的决心。

我们需要的是好的、合理的电网,需要电网、电源、电力用户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太大或太小的电网都不安全和不经济。中国以省为实体的电网就很大了,以省为实体的电网形成后,并不改变现有的电网格局。但不同省份电网企业差异化的做法会出现比较。比较的结果,会促进电网企业之间的竞争,促进电网企业不断改进工作,降低成本,最终降低终端用户的电价。此举亦有利于降低电网建设成本。输变电施工企业相互竞争,才能降低输变电工程成本。

原标题:来自发电企业的电改谏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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