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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的成立与撤销

2014-10-20 09:03来源:《能源》杂志微信作者:黄毅诚关键词:能源部电网项目审批电网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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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正式筹备阶段,在各方面的支持下,进展很顺利,办公地点、办公设备、车辆都是由原来的水电部和几个总公司支持配备的,我们很快于6月份就宣布能源部正式成立、对外开展工作。

能源部下的新矛盾

能源部成立的当年,能源供应特别紧张。记得1988年年内,全国煤炭供应十分紧张,当时在上海工作的朱镕基同志常找我们要煤炭,上海有时存煤只够用一两天。拉闸限电很严重,北京拉闸甚至拉到了元帅的家中,总理几次夜里打电话找我,要求解决供电紧张的问题。为了能加速能源的发展,我们除了正常的向国家和各方面争取投入外,重点放在了用好已有投资方面。

当年的11月,我们在山东召开了提高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周期,用好国家建设投资的突破口。这一年的9月份,国务院还正式批准了我们上报的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总的来说,1988年是比较顺利和平静的一年,能源部和三个总公司的关系也比较正常。当然在管理全国性的煤炭工作中,和统配煤矿总公司也有一些矛盾,如他们还要管地质费用分配问题等。我个人和于洪恩的关系,多年来一直还是很好的,1989年春节期间,他还陪同我到开滦和工人一起过了年。

到了1989年初,正处于全国煤炭供应紧张的时候,有一些同志要求煤炭也成立一个全国性的公司,还提出最好是恢复煤炭部。当时统配煤矿总公司也正式提出这个要求,并且专门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了汇报。我们四位部长当面将这个情况向总理作了汇报,希望得到指示,因为这关系下一步能源部如何深入开展工作的问题。李鹏总理当时指示要继续按原改革方案进行,我又向中央财经小组秘书长作了汇报,他们都是支持按中央和人大原来的决定继续改革,这样我们才放了心。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总理就向全世界宣布,把能源部的机构改革作为国务院的一个试点,能否试好,责任重大。

随着电力成立了五大公司,电力的体制改革宣告完成。按计划,下一个改革步骤,就是要进一步把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再分成几个地区性公司,成立一个煤炭企业联合会。这项动作按原来的要求,应在1989年内拿出一个方案,1990年以前完成。当时阻力很大,不少人都要说服我,希望维持现状。由于出现了两种声音,我们的压力很大。

一方面是党中央已作出的决议和全国人大的立法,要不要继续贯彻执行;另一方面是维持现状,进而要求成立全国性的公司或煤炭部的呼声,其中不少是老领导和负责同志。总理这时还是要求我们按原定方案继续向前改革的,他在一位同志的信上批示:“毅诚富国同志,中统公司再分为二三个地区性公司。”当时于洪恩同志已调全国总工会工作,由胡富国同志兼任中统公司总经理。老煤炭部的一批领导同志,不断联名写信给中央,提出要恢复煤炭统一管理机构。在一次国务院办公会上,总理说:煤炭的后劲问题是计委的投入问题,煤炭价格问题是国务院的问题,这都不是能源部的事,不能把责任推到他们身上。

1989年年初,我们召开煤炭安全会议,提出了搞好煤炭安全的一些新思路,总理还接见了会议全体代表,并提出煤炭年产10亿吨和安全上水平的要求。这年煤炭产量新增7000多万吨,突破了10亿吨大关,安全也有很大的好转。但是由于先后成立了正部级的兵器工业总公司和电子工业总公司,要求成立全国统一管理煤炭机构的呼声又高了起来。得到几位老的工业领导的支持后,原煤炭部二十几位老部长又一次向中央和国务院写信。

在1990年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人又提到这些同志的信和要求,总理根据当时的情况,决定本届政府任期之内机构维持现状,不向前进,也不后退,正式宣布统配煤矿总公司不再分解,也不成立管全国的煤炭机构,要求统配煤矿总公司把掌握的部分全国性政府职能移交给能源部。这样定了也好,大家都安定了下来,我们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工作上。

1990年,我们提出了各级领导的主要精力放在眼睛向内,挖掘潜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上,要求煤炭劳动生产率每年提高5%以上,电力为6% 以上 ,煤矿的物质消耗每年下降2-3%,电厂供电煤耗每年每千瓦时降低3克标准煤。为进一步提高“双效”,1991年我们又提出了新矿(新电厂)实行新办法,采用适合国情的新技术,新的组织和定员,高的人员素质,高的劳动生产率,低的生产成本,我们要求新建的300万吨的煤矿,不超过1000人。我们认为,只有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才能从根本上医治我国企业用人多,效率低和消耗高的致命伤,也才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收入。

原标题:能源部的成立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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