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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环评、验收13个电力项目:火电7个 水电6个(名单)

2014-12-16 13:1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火电项目水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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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北盘江办〔2014〕6号)及附送的《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0月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蓄水阶段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马马崖一级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和黔西南州兴仁县交界处的北盘江中游河段,为北盘江(贵州境内)规划的第四个梯级电站,上游距已建的光照水电站45公里,下游距规划的马马崖二级水电站12公里。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航运次之,兼顾保障下游生态环境、景观用水。 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最大坝高109米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左岸地下厂房和右岸通航建筑物(预留)。水库正常蓄水位585米,相应库容1.365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容量558兆瓦(3×180兆瓦+18兆瓦生态机组),工程总投资约49.18亿元,已完成总投资22.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34.29万元,占已完成总投资的5.30%。

2006年9月,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局批复了“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黔环函〔2006〕361号)。 我部于2011年10月批复了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1〕322号)。2012年9月大江截留,目前,工程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

该工程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工程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依托的光照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开展放流任务,从2009年12月起已在马马崖一级库区盘江桥河段开展9次鱼类增殖放流共计160万余尾,已将西泌河汇入北盘江前的5米高挡水坝拆除;晴隆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西泌河不进行水利水电开发的意见》,明确在西泌河水库坝址-西泌河与北盘江汇合口之间的16.1公里天然河段禁止水利水电开发和建设筑坝项目。

(二)已在关岭县新铺乡林业站、兴仁县新马场乡九盘村大山清泉水厂建成2个动物救护站。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古大树移栽保护工作,已对正常蓄水位以上的12株及新发现的2株古大树采取了修建浆砌石挡墙护根及就地挂牌保护,但位于正常水位线以下的4株黄葛树不具备移栽成活条件,关岭县林业局组织专家现场勘察论证后,出具了《关于印发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古大树保护专家意见的函》,同意放弃对上述4株古大树的异地移栽。

(三)对弃渣场、料场、施工区边坡、施工道路等采取了修建拦渣坝、护坡、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在卡沙坪渣场内设置了表土堆放场,并采取截排水措施,尖山弃渣场使用完毕后对渣体坡面进行了混凝土格栅护坡,对业主营地、施工生活营地、施工区等区域进行了绿化,其余施工场地待施工结束后将进行植被恢复。

(四)初期蓄水通过导流洞闸门+放空底孔+溢流表孔控制下泄不小于31立方米/秒的流量;库区水位上升至死水位580米时,通过生态小机组和引水发电系统联合下泄生态流量。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业主营地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分别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外排。

(五)工程已完成国道2.6公里、盘江大桥、盘江码头、西南成品油管道、盘江桥水文站迁建、复建工程,工程实际生产安置1204人,主要通过调剂现有土地进行;搬迁安置1094人,主要采用后靠分散安置方式,有大盘江村和小盘江村2个安置点。移民安置区生活污水主要采用化粪池处理后进行堆肥,生活垃圾目前主要采取分拣利用及堆肥处理。

(六)蓄水前进行了库底清理,落实了清库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七)设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包括《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内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体系。

三、蓄水阶段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贵州北盘江马马崖一级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2012~2013年对施工区废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2013年5月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悬浮物超标,最大超标1.23倍;2012年6月业主营地生活污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均有超标,最大超标0.14倍、0.15倍、3倍、0.87倍和4.24倍;2013年5月业主营地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总磷均存在超标,最大超标4.4倍和1.9倍;经整改后,2013年9月各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施工期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2013年9月补朗泉监测点锰超标0.06倍,大山清泉水、补朗泉、左岸S95泉3个监测点其余时段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值,锰超标主要与背景值较高有关。

(二)2014年4月的陆生生态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区内有主要维管束植物535种,与施工前相比未发生变化。调查区内分布有国家级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鸢、雀鹰、红隼、游隼、班头鸺鹠、灰林鸮共6种,贵州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5种。施工工程中对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产生了干扰,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三)2014年4月的水生生态调查结果表明,现场共采集到鱼类24种,其中有被列为《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鱼类》、《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易危鱼类的叶结鱼、乌原鲤、暗色唇鲮、长臀鮠4种,列为《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易危鱼类的灰裂腹鱼1种,有叶结鱼、乌原鲤、长臀鮠、卷口鱼和长尾鮡5种珠江水系特有鱼类。 与环评阶段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水库蓄水前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具备下闸蓄水条件。

工程蓄水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通过工程措施和优化调度,确保工程下闸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泄流量要求,满足下游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要。

(二)做好集运鱼系统设计与建设,开展集运鱼效果跟踪测试和适宜性研究工作,确保其发挥作用,尽快开展中长期放流鱼类的繁殖技术研究,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西泌河鱼类栖息地保护工作。

(三)认真落实蓄水后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排查工作,避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四)工程竣工后及时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部委托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安顺市环境保护局、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蓄水后阶段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安顺州环境保护局,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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