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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能源局“雄”心——吴新雄任内及留给继任者的挑战!

2015-01-04 09:16来源:能源杂志作者:武魏楠关键词:吴新雄国家能源局努尔·白克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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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摆的权力

从2013年5月开始,国务院陆续公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名录。在这几批名单中,发改委及其下属的能源局原本所拥有的能源类相关审批项目有22项。其中,有7项被下放到了地方政府的主管机构。

在经历了多轮的审批权取消之后,按照2014年2月公布的《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能源局保留了17项能源审批权。其中3项由能源局派出机构实施。

正是由于地方能源管理机构的并行存在,导致到现在被下放的权力还有很多也没有明确归属。而在国务院的文件中,仅以一句“下放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或是“下放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就笼统概括,并没有明确地方主管部门的名称和职权范围。

在我国现行的能源体制中,行政审批权力是毫无疑问的核心要素。“审批权不仅仅是国家能源局控制市场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利益方进行利益交换的重要砝码。”上述能源局匿名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说,“刘铁男曾亲口表示在没有科学论证之前,不会批准交流特高压项目。但是,国家在提出光伏并网的要求之后,刘铁男希望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支持,就批准了交流特高压项目。”

随着刘铁男的落马、新能源局的组建、国务院密集发文取消并下放行政部门的审批权,国家能源局的实际权限被大幅削减。既然审批权力已经失去,即便不主动改变施政方向,也会在体制改革的大趋势下,重新被定位。

我们甚至很难去说,到底是吴新雄对于能源局职能的转变需要反腐和审批权的取消、下放,还是反腐和审批权的取消、下放被动促成了吴新雄对能源局职能的转变。

权力所带来的另一个矛盾点是,失去了审批权的能源局在向更纯粹的能源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机构转型,对于一直有志于电改的吴新雄来说,也许又并不一定是一个好消息。

能源局一向以手握审批权形象示人的,审批权的削弱可以说是彻底的颠覆。

电监会时代,由于电价权力归于发改委,项目审批权力归于能源局,加上电监会本身的职责和权力缺乏法律依据,导致电监会的监管行为没有足够的权威性,推进改革也就无从谈起。

以吴新雄为代表的原电监会系统成员,经历了反腐风暴之后,掌握了能源局人事上的主动权。原本以为,可以以权力促改革,却没想到遇到了权力削弱。权力的削弱,难免会让人又重新想起权力旁落的电监会时代。

如果不是因为削弱审批是中央既定政策,吴新雄本人的施政理念即使再先进,恐怕也很难得到全局上下的一致认同,放弃权利。

在明确审批权力不断减少的既定趋势之后,能源局可以说是失去了直接插手市场运行的渠道和方法。而吴新雄本人,又给能源局定下了实施宏观职能的大方向。这样就让市场对其推进措施和倾向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作为一个并不喜欢公开表露自己的部级官员,外界很难直接了解到吴新雄内心的施政与改革目标究竟在哪,又通过哪些手段来实施。而唯一能够一窥其中究竟的,就是观察政策的发布。市场更加看重新一届的能源局发布了哪些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哪些能源产业,又会对能源结构、市场产生何种影响。

原标题:【旧文重读】能源局“雄”心——吴新雄任内及留给继任者的挑战,如何改造动荡后的国家能源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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