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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字长文】新电改9号文背后的那些事儿!

2015-03-31 08:42来源:能见派作者:吴疆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输配分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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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方变味风险

在过去的十年周期里,中国很多领域包括电网领域都存在“央进地退”的现象。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鼓励地方积极性成为新一届政府的重要政策倾向,新一轮电改“若干意见”也做了相应的呼应。

但另一方面,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必须注意避免过去那种“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中央部门在权力下放的同时,有必要肩负起应有的监督与协调的职责。

例如电力项目核准权,目前已经逐步从中央部门下放到了各省,有些还从省级政府进一步分解下放。但与此同时,由于各省政策目标不同、政策尺度不一、供需形势不同、系统位置迥异,不但统筹性专业性严重下降,甚至存在对央企乱拉郎配、割唐僧肉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再如大用户直购电问题,要害问题是需要批量准入及信息公开,而目前试点将近9年而始终难以扩大市场份额的主要原因,正在于很多地方将大用户直购电变成了变相审批乃至变相降价。

——由于个别批准的试点始终没有及时扩展为批量准入,由于缺乏公开的交易平台而导致信息不透明,政府干预乃至变相审批则必然提高用户参与的成本,而随着心理预期的提高,自然也就发展为对于变相降价的要求。

很多人将电力供需形势与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挂钩,认为只有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才能开展市场化的电力交易,这是对于市场机制有意无意的误读。

事实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多年,电力交易包括竞价并不会由于供应紧张就必然带来失序失控,或者说,真实反映市场波动这本身就是电力市场的重要使命,不能适应电力紧张的电改是不合格的。

新一轮电改,不应只是一次行业改革,而应是贯通中央与地方的一揽子公共政策,那种趁着煤价低迷而抄一把的心态,那种将大用户直供等同于变相降价的解读,都将使电改面临变味儿的风险。

7、决策推进风险

电改是一个系统工程,与目前“若干意见”相配套的,还应有7-8个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例如,输配电价核定、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主体培育、售电业务开放、计划电量放开等等。但在未来的推进过程以及决策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风险。

例如逻辑次序问题。如前所述“征求意见稿”与“若干意见”是存在逻辑次序的差异的,而出现这样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有关各方意见的不统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执笔者的妥协与摇摆。电力系统技术经济特性决定了,电改各个任务步骤之间是存在相当紧密的逻辑关系的,在下一步的改革推进过程中,如果出现显著的逆序错序动作,势必影响到电改的实际效果。

再如分工合作问题。电改内容驳杂,不同的电改任务,从编制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开始,就需要不同的部门牵头,而这则需要较高的合作水平。例如对于电改基本理念基本任务的共识,例如对于电改逻辑次序的认可与遵守,例如相关电改任务之间的配合与衔接,如果各行其是、共识不足或约束不够,则需要组建专门的电改工作小组乃至领导小组。类似2014年10月,在“若干意见”编制过程中,高调开展的深圳价改,其实恰恰暴露了新一轮电改分工合作的风险。

原标题:七千长文告诉你电改9号文背后的猫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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