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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冲击波】陈宗法:电价水平“稳中有降”

2015-04-01 10:01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电价改革售电端输配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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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改革不是一味要求降低电价,而是尽可能缩减政府定价范围,提高市场定价比重,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与杠杆作用。虽然助推电价上涨的现实可能因素不少,但是电价下降的几率也不小。对冲相抵后,我国总体电价水平将会“稳中有降”,电力用户将分享改革红利

日前,酝酿已久的新一轮电改方案发布的消息终于公之于众,一个敏感且实际的问题立即引发全社会的热议、猜测、担忧:新电改框架下,电价究竟是涨还是跌?电量直接交易会不会“一放就乱”?广大用户能否分享电改的红利?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企法部主任陈宗法分析预测得出的结论是:总体电价水平“稳中有降”。

特殊商品 新电改要求电价“公平合理”

新电改方案把电价改革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位列七大重点任务之首。

针对目前电价管理存在的问题,“以政府定价为主”、“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等,确定电价改革目标是“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按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的解释,就是要“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相关举措是“三放开、一独立”: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实施步骤“三部曲”: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可见,上述电价改革不是一味要求降低电价,而是尽可能缩减政府定价范围,提高市场定价比重,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与杠杆作用。这看似简单、平常,实质对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社会资本将带来全新而又深刻的影响:不仅改变了电网企业传统的盈利模式,改进垄断环节管制手段,使发电企业进入售电端,直接交易,市场定价;而且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工商业电力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增强市场议价能力,“形成与市场要求相适应的电价机制”,构建“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体系。

原标题:【电改冲击波】陈宗法:电价水平“稳中有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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