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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改委印发《省级投资项目核准阶段并联审批试行方案》

2015-04-22 08:3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行业发改委电力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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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投资项目核准阶段并联审批试行方案

为方便投资主体办事需求,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三单一网”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1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28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手段,按照“服务前移、统一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逐步形成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强化监督管理的网上并联审批机制。

二、基本思路

(一)精简前置。项目核准只保留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条件,其他审批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内部环节之间不再互为前置条件,最大限度消除制约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进展的体制障碍。

(二)服务前移。各审批部门在正式受理项目审批事项前,应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开展前期咨询辅导工作,一次性告知涉及本部门事项审批的流程、要求、联系方式及所需材料等,辅导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提高前期质量和工作效率。各部门应适时推出中介服务机构目录,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为其提供申报材料编制、技术性评估等方面服务。

(三)统一受理。为便于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和分发。对于跨设区市、跨流域的投资项目,由省投资主管部门统一收件、分发和受理。

(四)并联审批。通过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打破部门界限,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构建网上并联审批平台,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办理,形成各审批部门各负其责、同步审查、加强沟通、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

(五)信息共享。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资料和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结果,通过全省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提高部门间联合审批效率。

(六)限时办结。审批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由申报窗口送达项目单位。审批工作和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审批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沟通,积极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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