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风电风电产业项目正文

云南环保厅审批12个电力项目(风电1个、水电1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附文)

2015-05-06 14:13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水电项目风电项目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贡山县丹珠河三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贡山县丹珠河三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厅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丹珠河三级水电站位于怒江州贡山县境内怒江一级支流丹珠河和西月各河上,是《怒江州贡山县丹珠河流域规划报告》三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电站。项目总投资3209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7.1万元(含水保投资283.95万元),为无调节能力的引水式开发电站,以发电为主要开发任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坝(1#坝最大坝高6.2米、2#坝最大坝高8.4米、3#坝最大坝高5.7米、4#坝最大坝高6米),引水暗涵(长205.4米),引水隧洞(7.66千米)、压力管道(772.2米)和发电厂房等相关设施,总装机容量为32MW(2×16MW)。2014年9月,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怒发改能源〔2014〕402号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该工程未经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擅自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环境违法行为已受到查处。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述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电站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水电开发环境保护原则,项目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行中必须落实下泄生态用水放流专用设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电站初期蓄水和运行期1#~4#拦河坝后分别泄放水量不少于0.098m3/s、0.285m3/s、0.106m3/s、0.054m3/s,当天然来水量小于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时,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流量进行下放,确保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在不影响项目区及下游生产、生活和农灌用水的前提下方可引水发电。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的用水需要。

(二)你公司须严格落实《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丹珠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怒环函〔2013〕14号文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怒江州贡山县丹珠河三级水电站项目选址意见的函》(云建景函〔2012〕159号)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布设施工场地,切实采取景观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缓工程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三)认真落实施工道路、渣场及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及水保措施。将1#~8#弃渣回用或全部清运出风景名胜区,并做好施工迹地景观设计和植被恢复,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做好渣场的拦、挡及截排水工程建设,渣场设计中沿河一侧及沟口上游须设置多道挡墙,堆渣过程应避免较大石块对挡墙造成破坏。电站厂房尾水口下必须设置挡水设施,避免尾水冲刷造成地质灾害和泥石流隐患。对评价区内已查明的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株云南红豆杉、1株光叶珙桐和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株云南榧树、6株油麦吊云杉、5株十齿花、1株水青树及幼苗、11株长梗润楠和15株怒江十大功劳,应视影响程度分别采取避让、挂牌保护、围挡施工和移栽等措施加以保护。

(四)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及公路沿线的环境敏感点须设置禁鸣和限速的醒目标志。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定期保养路面并采取洒水降尘、易泼洒物料遮盖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和粉尘的环境影响。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报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备案,抄送贡山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项目所在地各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六)加强环保宣传和管理,禁止库区饲养外来物种和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七)落实整改环保经费,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试运行须报怒江州环保局批准,并经我厅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与批复方案发生变化须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我厅审批环评文件。

请怒江州、贡山县环保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省环境监察总队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4日

抄送:怒江州环境保护局,贡山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项目查看更多>风电项目查看更多>电力项目环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