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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电普安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简况

2015-06-01 11: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独家关键词:火电项目普安电厂火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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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源

本工程采用带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每台机组配一座8500m2冷却塔。2×660MW机组年均取水量为2532.7 m3/h,年均耗水量为2532.7 m3/h,,折合百万千瓦用水指标为 0.575m3/s.GW。本期工程电厂水源为五嘎冲水库。本工程取水口位置位于五嘎冲水库坝址上游约1km处,采用固定式取水方式。

(4)固废处置、灰场

灰渣采用灰渣分除、干灰干排、粗细分开的干除灰系统,脱硫石膏全脱水。 本工程产生的灰渣和石膏均采用汽车运输至综合利用用户,暂时未能综合利用的运至灰场。大冲灰场位于宰地厂址北面5.5km处。

(5)电气出线

本工程新建500kV,采用屋外AIS,两台机组以500kV电压等级出2回线接入兴仁换流站。

项目计划2015年6月开工,第一台机组2017年6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17年9投产。

建设规模:2×660MW超临界机组

投资:工程静态投资47638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部分投资为66715.03万元,占静态总投资的14.0%。

项目与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单机容量60万千瓦级机组的超临界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属于建设条件、公路运输优越的电厂,属于坑口电厂,采用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的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原则,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0年度征求意见稿)》、《贵州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贵州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贵州省“十二五”工业布局及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及发改能源(2004)823号、发改能源(2004)864号的要求。

本工程不在《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规划范围内。

按照国办发〔2010〕33号《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本工程不属于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也不属于属于积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区域。 本工程位于贵州省普安县,不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也不属于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黔中地区。

按照《关于促进云贵地区重点区域和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环发(2013)82号),本工程位于黔西南地区,不在昆明、遵义、黔南州范围内。不在《贵州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报批版)》中的重点防治区范围内。

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4]584号”《关于同意贵州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同意本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本工程符合目前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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