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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印发 涉及风电、电网工程(全文)

2015-06-03 10:05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电力项目审批风电站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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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

八、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已经明确的项目管理权限执行。

九、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宿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一、水利

水库:在跨县(区)河流(省及以上管理河流以外)上建设的水库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辖区范围内建设的水库项目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县(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辖区范围内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能源

风电站:10兆瓦以下风电站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电网工程:非跨市110千伏及以下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交通运输

公路:跨县(区)普通公路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普通公路项目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县(区)的10万吨以下航道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辖区范围内的10万吨以下航道项目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内河航运:跨县(区)的千吨级以下航电枢纽及非省级干线航道网内的干线航道及船闸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辖区范围内千吨级以下航电枢纽及非省级干线航道网内的干线航道及船闸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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