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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扩展 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向民资敞开大门

2015-06-10 10:57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作者:于学华关键词:能源金融模式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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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舆情传播

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监测数据显示,自4月21日至5月6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信息约1878条。

媒体信息走势图(略)

三、典型舆论

能源等传统垄断行业引入民间资本,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

《办法》采用列举的方式列出了五个领域,原因有二:一是能源、环保这些领域恰恰是供给效率不高的领域,通过特许经营可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供给效率。二是仅仅依靠国有经济提供这些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缺口很大,需要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的有益补充。

——商务部研究院产业研究员沈云昌5月5日接受访问时表示

稳增长有很多方式,有立马见效的,但也有些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夯实经济增长基础。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始实施特许经营就是后者。而且在能源、交通等传统垄断行业引入民间资本,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市场的作用。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4月22日接受采访时表示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主要是为了引入民资,一方面拓宽公用事业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打破现有垄断局面,提高公用事业建设效率和服务意识,运用市场化思维来运营。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近些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国家的大力投资以及积极鼓励民资参与有关。

——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监吴洪鹏4月22日接受访问时表示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而特许经营的行业和领域,都易存在垄断性和公益性,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相对较大,投资周期较长,投资回报期限漫长,有的领域属于公共事业,周期长、利润薄、回报率较低。尽管国家层面不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但不少民间资本仍持观望态度。

——4月30日 中国发展网

政策落地需有“法”所护(略)

(详见《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第17期)

原标题: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向民资敞开大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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