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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意见明确“互联网+”行动路线图

2015-06-10 13:14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关键词:互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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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文化方面:明确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内容集成和数字传输综合平台建设。发展智慧旅游,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传播草原文化,打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推动影视美术、书籍报刊、动漫游戏、建筑设计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 TV)、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型信息消费,促进网络视听全产业链发展。

在“互联网+”民生方面:明确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法治、智慧家居等,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智慧博物馆、公共服务一卡通应用等,推进教育、医疗、社保、旅游等公共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区域化线上线下结合(O2O)平台服务,鼓励各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为百姓提供便捷实惠的优质服务。

在“互联网+”生态方面:明确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和环境质量与主要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测信息云平台,并构建完善自治区水利数据中心、水利信息服务平台、水资源管理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体系。以及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工业能源管理云平台和建立草原和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信息指挥系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及防火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构建覆盖全区的“国土云”和“环保云”,建立和完善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和共享平台。

在培育壮大互联网服务业方面:明确在电子商务与移动支付、电子政务与移动办公、公共服务与移动互联、即时通讯与社交、搜索引擎与定位服务、网络与手机游戏等领域,培育若干有特色的互联网产品及服务。推动云计算服务在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工业制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商业化运营,支持云计算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政策与环境保障“互联网+”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工作进行,在意见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改造现有厂房兴办互联网经济孵化器、集聚区或电商园区,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鼓励各地政府对互联网企业所需工作场所、人才公寓以及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公共资源给予政策支持。对首次入围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或全国软件百强的服务型企业(不重复计算),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原标题:内蒙古出台意见明确“互联网+”行动路线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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