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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意见明确“互联网+”行动路线图

2015-06-10 13:14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关键词:互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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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式设立互联网企业。简化互联网企业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使用自有、租用的住宅或集中办公区域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实行“一址多照”。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和社会性组织创建互联网众创园,支持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鼓励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购买自治区内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各级政府可通过各种途径给予支持。并明确,凡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带项目来我区创业的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结合“草原英才”计划,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及其团队,自治区财政一次性给予团队不低于50万元经费资助,对团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对团队核心成员职称评定、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支持互联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认定,经认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优化“互联网+”工作环境方面,自治区明确以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鼓励市场竞争,进一步降低信息网络资费,提升宽带网络速率、信息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建立网络安全信息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互联网数据资源的安全存储与灾难备份,加快网络安全保障基础设施智能化和全覆盖。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及EID(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鼓励数字证书在互联网上的应用。

原标题:内蒙古出台意见明确“互联网+”行动路线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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