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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电表窃电获刑

2015-06-15 10:09来源:国家电网报作者:曾润松 郭钊平关键词:电能表改装电表窃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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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电表非法获利,终究难逃法网。5月28日,福建省南安市黄某及7名用户因私自改装电表犯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黄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处罚金1.5万元;7名涉案用户被判处5到6个月不等的拘役,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至3000元不等。

2013年8月2日,泉州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对丰州片区开展用电普查时,发现部分用户的表计液晶屏显示电压与实测电压存在明显偏差,且表计铅封有撬动痕迹。该公司马上成立专项组,联合公安机关对该片区进行深入排查,却发现铅封破损的部分表计已恢复正常计量,致使排查难度加大。专项组决定,在公安民警、用户及用电检查人员三方共同见证下,由用检人员现场拆下涉嫌窃电电能表,再由三方共同签字加封,送往泉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检验。经查,表计元器件中计量芯片的晶振和电压采样网络分压电阻被更换,烙铁焊接痕迹明显,三防漆被破坏,且所有表计涉及用户的窃电手法如出一辙。

经公安机关侦查,48岁的黄某落入法网。原来,黄某干过电工,以维修电器为生。2012年年初,黄某从网上了解到通过改装电表可以达到“省电”的目的。同年5月,在给村民维修电器过程中,觉得可以赚点外快的黄某答应了村民改装电表的要求。截至2013年1月,黄某帮村里11户人家改装了电表,共获利5600元。经法院审理,黄某多次帮助他人改装电表实施盗窃,参与窃电总金额达6.4万余元;黄某森等7人通过雇请他人改装电表以盗窃电力能源,涉案数额达6700余元到上万元不等,数额较大,遂作出如上判决。案发后,涉案用户补交了电费。

原标题:非法改装电表窃电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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