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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析新电改:配售电市场放开需时日 存众多利益博弈

2015-07-18 09:26来源:《能源》关键词:配售电电力体制改革电力需求侧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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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配套文件的最大亮点在于,这是政府首次在国网经营区开启输配电价改革。纵观之前的两个试点,深圳属于南网,内蒙试点属于蒙西电网,都绕开了国网庞大的经营区域,而此次却一次性纳入了3个国网辖区试点,可以说是一次突破性的进展。这四个试点省份的共同点是电力供需均较为宽松,而且都有一定的外送能力,这种安排,可能是为了避免重蹈电荒阻碍电改的覆辙。

而其差别则在于:这四省分处于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四个不同的电网区域内,电源类型各异,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如果试点期间,相关工作顺利,那未来的输配电价改革推广很有可能以这四省为基础大范围铺开。

配套文件四:打破远距离输电症结

第三个配套文件向国网区域的推进,使得电力改革开始触及市场化的核心内容。但是,省级试点的一个缺失在于,它所制定的输配电价,只有在电压低于220kv,也就是整个交易在省内完成时,才会迅速而有效的落实。如果电压继续升高到500kv以上,触及到跨省送电的问题,复杂程度会大幅升级。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5年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被称为新电改的第四个配套文件。

至此,各级电压输配电价的核定机制已基本成型,其核准权也被一分为二:地方政府拥有≤220kv输配电价的绝对掌控权,而500kv以上专项工程的输配电价则由中央政府接管。

对政策制定者而言,该文填补了一个重要空白:我国是一个跨省送电非常频繁的国家,大容量远距离的输电工程遍布各地。

在省级输配电价试点即将开启之际,跨省输配电价的制定,以及其利益分配的方法,对意图核算输配电价的省政府而言,显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新电改对各利益方的影响

新一轮电改的推进,从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终端用户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然,既有利益格局的变化,也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

原标题:解读新电改:售电领域放开尚需时日 存众多利益博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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