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能源服务政策正文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2015-07-31 11:58来源:北京市发改委微信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服务北京市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十二条 基准型项目除符合申报财政定额奖励项目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及运行(最早在2012年1月1日开工);且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申报并落实的项目;

2.项目节约和转移的电力负荷应能基本达到申报的数量,项目实际效果不得低于申报数量的85%;

3.单个能效电厂项目节约电力负荷在10千瓦及以上,同类打包项目在20千瓦及以上,单个负荷管理项目转移高峰电力负荷达到20千瓦及以上;

4.永久性节约和转移电力负荷在500千瓦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安装用电在线监测装置,具备完善的电力电量统计和管理制度,节约和转移的电力负荷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5.参与主动需求响应项目的用户须自愿申报,签订电力需求响应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调度命令减少的负荷。用户申报的负荷量必须由北京市电力公司给予预核定。

第十三条 整合型项目除符合申报财政定额奖励项目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整合型项目必须是永久性节约或转移电力负荷项目,其中每个子项目需满足基准型项目1-5项的要求。申报时分每个子项目进行独立填写;

2.整合型项目申报单位需为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电能服务公司、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在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单位;

3.整合型项目节约和转移电力负荷应达到2000千瓦及以上;

4.电能服务公司需具有两个及以上用电单位的项目,用电单位需具有两种及以上不同技术类型的项目;

5.由区县政府申报的整合性项目,区县政府须配套资金政策,财政奖励资金优先支持。

第十四条 示范型项目除符合申报财政定额奖励项目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示范型项目必须是永久性节约或转移电力负荷项目,申报需满足基准型项目1-5项的要求;

2.项目申报需由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非盈利社会团体推荐,并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审核;

3.示范型项目有义务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举行的现场发布会、观摩会等宣传和推广活动。

第十五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期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准型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设计说明;

3.设备清单;

4.节电计算说明;

5.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二)整合型

1.项目建议书(应具备可研深度);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示范型

1.包含基准型项目第1至第5条;

2.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推荐书。

(四)对主动响应型临时降低负荷项目,需提供与电力公司签订电力负荷需求响应协议和调度命令录音或命令传真文件的复印件。

(五)对于转移负荷达500千瓦的基准型、整合型及所有的示范型项目,要求签订安装项目在线监测计量表计的协议文件。

(六)电能服务公司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实施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明确财政奖励资金的分享条款。

原标题: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需求侧管理查看更多>电能服务查看更多>北京市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