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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下发《煤炭企业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补贴》的通知

2015-08-14 09:5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运输煤炭补贴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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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 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查验核对。收费员在进行收费操作时务必认真输入《通行单》信息,各收费单位要对收费系统运煤车辆数据和回收《通行单》数据进行核验,确保收费系统中煤炭生产企业编号准确无误。同时做好公路和站区保畅,优质服务,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做好高速公路运行状况监控,及时响应道路突发事件,定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印制、发放、签发、管理《通行单》。若发现煤炭企业将《通行单》签发给运输非本企业生产之煤炭的车辆,将取消其签发《通行单》(即享受补贴)的资格,已享受的补贴应全部交回原发放补贴的财政部门。

3. 在工作中,若发现有倒换、伪造、变造、修改《通行单》等违规现象,应及时向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报告,一经查实,三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7月23日

关于对我省煤炭企业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补贴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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