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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电良治:“后津爆时代” 务必将“内陆核电”请下神坛

2015-08-20 10:03来源:新浪网作者:张承建关键词:能源电力内陆核电天津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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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直燃发电行业,总计规划了数千万千瓦,只发电不供热,现在只装机了1000多万千瓦就已经混不下去了!“内陆核电”正在步其后尘!生物质能源,还有一个“生物航(煤)油”的出口,每吨价格在2到4万元不等,还有“一线转机”。如果按照“十八大”精神——市场是决定性因素,随着“新电改”(九号文)——“电业新政”正在快速实施落地,“内陆核电”确实已经完全看不到“一丝生机”的存在可能性!

按照即将出台的《核安全法》(预计在2016年底由“全国人大”通过),全体公民拥有“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合法权益”来参与论证“内陆核电”的规划审批,绝对不能在“内陆核电”诸多问题上让“瑞海人祸”再次发生,在未来一二十年内全面禁止上马“内陆核电”论据充分(类似“十二五”那样果断中止内地核能项目),避免出现上万亿元宝贵的建设资金白白浪费,避免中国经济2020年出现美国兰德公司“乌鸦嘴”早在2005年所预言的“狠狠撞墙”的末日推断。

由社会公众决定核电站是否兴建—国家能源局解读《核安全法》

作为核电领域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已经确定于2016年年中送交全国人大讨论,有可能在2016年年底公布。其中,保证公众参与核电站规划和审批被写入《核安全法》。资料显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进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4年,在《核安全法》立法过程中,国家核安全局提出了涉核领域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方案。据了解,《核安全法》也可以在相关领域弥补我国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如核事故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此外,《核安全法》对核电厂建设过程中,对各部委职能进行了明确。同时,《核安全法》出台后,内陆是否能够建设核电站也将有所明确。由于内陆核电站涉及到长江等内陆流域,因为,选择建设内陆核电站,监管层依旧是较为谨慎的态度。

“民众不清楚情况就会产生恐惧,这是很正常的,而且我们的政府是允许不同的声音出现的。”中国核学会人士认为,“现在不必为反对声音担心。每个声音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国家政府机构会理性选择的。”该人士同时表示,整个核电站从选择到建设发电,需要15到20年的时间,期间会有大量的时间与当地政府和居民沟通。

国家能源局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公众不同意,核电站肯定不会建。”国家核安全局人士向记者表示:“未来的《核安全法》将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公众参与核电厂建设的权利。”记者向国家核安全局人士求证,是否公众反对意见较大,项目就会停止。该人士表示—“是的。”

原标题:洁电良治:“后津爆时代” 第一要政是务必将“内陆核电”请下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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