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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到管资本:国资委人员否认复制淡马锡模式

2015-09-28 08:37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王林关键词:国企改革国有企业淡马锡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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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一步解释说,《指导意见》反复提及“以管资本为主”,就是要让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从“管人管事管企业”转为“管资本”,实际上就是各级国资委转变自身角色和职能。在这个过程中,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放权,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使其成为国企运营管理的平台,只保留对国有企业监督的权力和责任。

刘俊海对《指导意见》中一句话印象深刻:探索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他认为,这或许意味着未来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可能的方向是:减少甚至去除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授权,减少中间环节,直接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改革尚需稳妥推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则认为,不要急于推进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企业兼并重组,不要“两张皮”,而应该相互协同,通盘考虑。

刘俊海提醒,试点和探索的前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合规运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需要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资监管改革不是复制淡马锡模式

在部分省市和央企开展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以及“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企”的三级框架,让不少人认为这场改革是“中国版淡马锡”。而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一直有争论:这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否应该学习新加坡淡马锡模式?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撰文表示,“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总体上不是淡马锡模式。他认为,淡马锡模式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但这个模式总体上不符合中国国企改革的大方向或大原则。

彭建国还指出,新加坡国有经济规模很小,并处于从属地位、补充作用。中国的国有经济规模巨大,经营性国有经济总量是新加坡的好几百倍,而且地位重要、作用重大,所以必须有专门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机构来监管,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

作为国企改革领域的研究者,刘俊海和李锦也赞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虽然“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与淡马锡模式有着相似的内涵,都强调让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

刘俊海指出,相比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我国的国有经济规模和影响力都更大,而且各个省市面临的国有资产监管情况不一样,因此不能简单套用淡马锡模式来阐述和开展国企改革。

李锦认为,“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式、方法和路径不能简单套用或复制淡马锡模式,要根据中国各个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具体开展,甚至是一企一策、一地一策。

他进一步解释说,虽然淡马锡模式和“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都强调政企分开的精神内涵,但由于社会基本制度的原因,我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更为强调社会责任和党的领导。

就在《指导意见》出台一周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做出部署。

原标题: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到管资本:国资委人员否认复制淡马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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