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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直购电的致命缺陷

2015-12-03 07:3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独家作者:赵克斌关键词:直购电电力体制改革赵克斌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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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购电折戟与重启

多年来,直购电的反反复复,是否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直购电本身存在严重的不足,直购电为何屡次沦为“优惠电”?是地方政府利用了规则的缺陷吗?

Ø 在实际试点中,没有形成共识与合力。电力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电企业对直购电试点工作的期望和诉求各不相同、对政策的理解和如何执行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Ø 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直购电一度成了支持高耗能产业“优惠电”的代名词,直购电实践与直购电愿景 “渐行渐远”,故被相关部委叫停多次。 翻翻当年发改委等部委多次清理优惠电文件,得出的结论是:投资拉动与高耗能成为某些地方政府的那块“玉”啊!

Ø 2015年,在经济“新常态”、重启“电改”等各种背景交织下,全国各地直购电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优惠电再次附体?直购电能否成为高耗能产能过剩的“解药”?

直购电的七大缺陷

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把中国式的直购电做为一个市场模式进行推广,因为其自身存在严重的缺陷和问题,被业界戏称为“伪市场”。即便是英国的电力库模式比直购电更加接近市场化,但也因为存在严重的缺陷而被彻底抛弃。

Ø 缺陷一:没有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任何成熟的商品市场,都能够通过现货市场去发现价格。

Ø 缺陷二:无法有效规避发用电合同双方的风险。直购电合同既不是金融合同,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理合同,不能提供像大宗商品一般都通过中长期差价合同和现货市场来化解价和量的风险控制机制。

Ø 缺陷三:缺乏市场化的实时电力电量平衡机制,无法真正满足电力物理属性要求。

*合同双方的发用电无法做到时时同步,甚至在日、周、月、年度时间段上难以做到合同双方发用电总量的平衡,即便不是发用电双方的原因。这也正是电和电力系统的特殊性:不能储存以及发、输、配、用实时平衡的独特性。没有这个特性,电力市场就不会这样让人如此纠结。

*直购电量难以开展实时的安全校核,仅以月度、年度为周期开展总量上的安全校核,这就是没有现货市场的一大“硬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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