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交易评论正文

12项必读!《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解读

2015-12-08 16:02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⑤电力零售业务监管:

明确了售电服务监管,建立零售业务监管报告制度,电网运营企业的竞争性售电业务监管、电网运营企业保底服务,特别指出了特殊售电企业监管。

电力市场登记和注册:

明确了市场登记、电力直接交易注册的条件、内容、程序和有关要求。

⑦电力市场干预和终止:

明确建立市场干预机制,电力交易机构干预的条件和程序,干预公示和过程管理,应急状态管理等。

⑧市场成员信用监管:

明确建立市场信用评价制度,信用评价公开、警告与惩戒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使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⑨电力市场争议处理:

明确了争议处理方式和裁决复议制度。

⑩信息公开、披露和报送:

明确了市场成员信息公开和披露的义务、市场信息披露、信息公开和披露及报送的时限、主要内容和有关程序及要求等。

⑪法律责任:

明确了监管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电力市场交易主体的法律责任、电网运营企业的法律责任、市场运营机构的法律责任、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责任和违反信息披露与报送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⑫附则:

明确了监管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时间。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的3个亮点

①建立电力市场运行监测机制。

市场建设必须要进行分析和监测,电力市场更不例外。按照国外成熟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先进做法,市场监测必不可少,特别是引入第三方市场运行监测机构,借助外脑和智力,依靠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对市场运行进行分析和评价,更是加强市场管理的普遍做法。

办法指出能源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建立电力市场运行监测机制,可委托第三方市场运行监测机构开展有关监测分析。第三方机构对电力市场以下情况进行分析与监测:市场力结构化指标;扫描市场报价和运行情况;市场异常事件;市场交易规则拟定过程;市场运行管理情况。能源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考第三方市场运行监测机构调查结论,对市场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决定。能源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和第三方市场运行监测机构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评估市场监测履责情况。

原标题:【独家授权】电力市场规则编写专家权威解读《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机构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