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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2016-01-18 09:4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节能管理能源审计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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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配售电网获悉,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我们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

2015年12月31日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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