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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2016-02-23 14:3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煤炭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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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从政策层面阐述实施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2.3.1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目标和措施堪称“史上最严”; 2014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21号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各地区细颗粒物(PM2.5)或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该《办法》首次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和终期考核实施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被认为是史上最严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作为“大气十条”的重要配套政策性文件,《考核办法》明确了实行“大气十条”的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奖惩措施等,标志着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由沪苏浙皖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日前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

会议形成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具体共3方面10条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批重点治理工作的力度。根据国家要求和区域特点,聚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替代、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和扬尘污染治理等5个方面。其中,在清洁能源替代方面,上海将全面完成燃煤中小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江苏、浙江、安徽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锅炉淘汰。在电力污染减排方面,在全面达到现行燃煤电厂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推进一批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实施以控制大气主要污染物为重点的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综合治理。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形成《2015年区域黄标车异地协同监管方案》,上海、江苏、浙江全面淘汰黄标车,安徽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在秸秆治理方面,在巩固禁烧成果基础上,深入推进综合利用,力争区域火点数进一步下降。在扬尘控制方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源头减尘,落实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精细化控尘。另外,要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联动工作。二是共同探索启动一批治理难点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船舶,都是具有区域特色的重点污染来源,但又是全国性难点,长三角应加快启动、先行先试,在《船舶污染防治建议》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建议》中提出近中期的工作思路和建议,确保2015年能够启动。三是继续加强区域政策对接和技术协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在强化污染治理的同时,加强规划与法规标准对接、政策协同和技术合作。

2015年4月,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2015年5月,《2015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明确了34项任务,涉及20个部门,提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3%,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

2015年6月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陈吉宁提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6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二要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三要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四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五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六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种种举措之下,2015年上半年,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大幅下降。其中,京津冀同比下降22%,长三角下降16.2%,珠三角下降20.5%,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1%。

2.3.2 符合我国 “十三五”环保规划的要求

2015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大讨论。强调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按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管理现代化思维做好顶层设计,切实提高污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环境规划院组织召开了“十三五”大气污染减排基本思路与技术路线研讨会,研究探讨“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减排指标目标、控制思路、技术路线、途径模式、技术方法以及如何与环境质量改善紧密衔接等。

目前,环境保护部已起草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初步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其中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削减比例等内容,已作为“十三五”环保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建设的内容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按照初步确定的在保留现有4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同时,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

节能环保行业“十三五规划”展望: “十三五”期间节能环保方面的投入可能将是“十二五”期间的两倍以上,且国家在未来十三五期间将针对水资源和大气资源的环保领域投入更多的资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以资源消耗为主的、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这种以环境破坏为代价的经济发展难以持续。进入新世纪,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受到国家和民众的重视,而从国家各部委近期发布的文件及相关官员的表态来看,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将是“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节能环保方面值得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重点: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改善。

节能和环保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2015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目标。一方面,要求资源的利用更加高效。对于部分资源利用指标,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均提出了高于“十二五”期间的标准。另一方面,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速度得到基本控制,全国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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