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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煤电超低排放致敬!能源局力荐国电集团环保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及作业标准(试行)

2016-02-26 12:2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国电集团煤电环保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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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4 对承包方全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

4.2.1.2.5 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宣贯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和业主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存完整交底资料和签字记录。

4.2.1.2.6 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伤等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危险性场所作业,业主方应当要求承包方制定符合审批程序的专项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

4.2.1.2.7 负责签发、许可进入生产运行区域的施工工作票。业主方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作业人员是否在指定时间和区域内工作负责。

4.2.1.2.8 负责组织对承包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规章制度执行、作业许可办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1.2.9 业主方应当就环保改造工程与监理方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义务、权利、责任、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等。应定期对监理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于未按要求做好安全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4.2.2 承包方安全责任及工作标准

4.2.2.1 安全责任

4.2.2.1.1 承包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4.2.2.1.2 承包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2.2.1.3 向业主方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2.2.1.4 实行 EPC 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业主方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环保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4.2.2.2 工作标准

4.2.2.2.1 承包方应确保安全专项费用的有效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实际需要,编制和落实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4.2.2.2.2 承包方严禁将主体工程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业主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业主方批准后安排配合实施。确因需要将非主体项目分包的,应当事先征得业主方允许后,方可分包,并向业主方提供第三方相应资质材料、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

4.2.2.2.3 能正确执行业主方的有关规程制度、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及现场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认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向业主方提供安全教育证明资料。

4.2.2.2.4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等要求。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负责。

4.2.2.2.5 承包方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主动接受业主方、属地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遵守生产区域内相关管理规定。

4.2.2.2.6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业主方。

4.2.3 监理方安全责任及工作标准

4.2.3.1 安全责任

监理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环保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4.2.3.2 工作标准

4.2.3.2.1 代表业主方对环保改造工程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控制和管理。

4.2.3.2.2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4.2.3.2.3 熟悉国家关于环保改造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及集团公司编制的《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等相关要求,并据此进行现场监理。

4.2.3.2.4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环保改造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并建立工程例会、监理例会等制度,形成监理日志、监理周报,报业主方。监理日志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环境情况;当日施工进展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监理周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周工程实施情况;监理工作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下周监理工作重点等。

4.2.3.2.5 监理方应按照业主方赋予的安全质量控制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4.2.3.2.6 监理方负责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审查承包方提交的专业报审文件;组织检查承包方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4.2.3.2.7 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方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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