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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个省级供给侧改革方案出炉 广东近五万字详述

2016-03-01 08: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供给侧改革火电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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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市场作用,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区域和产业布局,加强产业政策与土地、环保、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僵尸企业”、落后产能占有的要素资源进行盘活处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1.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全面摸清“僵尸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将国有“僵尸企业”作为处置重点,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不同方式进行精准处置。出台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和省属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同时,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等方式,分类有序引导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等问题。促进企业规范化退出,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简化产权、股权交易评估等程序,出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监管办法,支持设立股权融资平台。探索设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支持省、市、县法院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订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定期公布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清理处置高污染高排放、长期违法违规排污、未获得环保准入的企业。

3.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根据国家下达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引导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引导钢铁企业加快优化产品结构,增加特种钢、优质钢等中高端产品供给;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推广钢结构在建设领域的应用。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专用水泥和特种水泥,改造城市周边水泥熟料线,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等废弃物。支持发展平板玻璃深加工,提高优质平板玻璃比重。加快调整优化船舶产品结构,挖掘行政执法、应急救援等领域船舶装备需求潜力,发展项目总承包(EPC)模式,支持造船企业利用现有造船基础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船用设备等。

4.有效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推进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以推动碳排放权交易为契机,在钢铁、水泥等行业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加强全省重大项目规划布局,防止新兴产业出现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5.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把握珠三角产业转移趋势,出台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产业转移总体布局。研究制订珠三角地区梯度转移产业目录,按年度确定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任务,促进珠三角地区要素成本较高、劳动密集但仍有市场需求的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业及符合环保标准的其他产业,加快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重点推动产业功能性转移,鼓励引导珠三角龙头企业将生产性环节放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动企业将外发加工生产制造环节先行转移。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力度。落实珠三角地区帮扶责任,推进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共建示范园区。

6.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一批合作项目,带动工程机械、电气设备、网络通信、海洋工程等我省企业优势装备产品输出。研究制定我省国际产能合作实施方案,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基地和经贸合作园区,重点推进马来西亚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伊朗格什姆自贸区、沙特吉赞经济城等合作项目,带动企业“走出去”和富余产能转移,加快广东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步伐。

7.建立健全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适时发布落后产能市场供需等相关信息,通过产业政策、金融、财税、质量、环保、能耗、电价等手段,倒逼一批落后产能退出。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有偿收回企业环保搬迁、兼并重组等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和转型发展。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配套的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金融支持。

(二)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逐步消化房地产库存。

1.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统筹推进差别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制定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案,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鼓励各地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老旧社区居民置换新房。

2.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常住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去库存之间的衔接,打通供需通道,引导被保障居民家庭选择购买或租住合适的商品房。鼓励各地购买和租赁商品房用作乡镇学校教师、卫生院医护人员中住房困难群体的周转宿舍。

3.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

4.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各地应结合当地库存规模情况,强化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优化“三旧”改造政策,统筹平衡商业、办公、工业等改造项目规模。

5.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有条件的市可为港澳居民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购房待遇。加大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放宽首套房和改善性需求的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力度。加快珠三角城市群内部交通走廊、轨道交通建设,适应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居民到周边城市购房的外溢需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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