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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能源互联网:理想与现实的碰撞

2016-04-26 08:05来源:能源智汇作者:G Energy Insight关键词:能源互联网特高压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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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当“能源互联网”中的分布式电源和微网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共同利益需求就会产生互联。那么当世界各负荷中心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与生产中心的清洁能源供应在某个价格/成本上对接,“全球能源互联网”便应这种需求而生。

全球范围内已经建立起通讯网、交通网,而“全球能源互联网”的目标则是建设全球电力高速公路,这就像能源界的Uber和Airbnb,使电力按照实际距离与输送功率互相调剂余缺。应当说“能源互联网”与“全球能源互联网”存在共性目标,未来“网架坚强、广泛互联、高度智能、开放互动”的智能电网将助推“能源互联网”的建设。

三、规划是否合理?

现实派:国内互联与跨国互联尚且难以实现,何论洲际互联?

既然刘振亚董事长已经提出“先国内,后洲内,再洲际”的“全球能源互联网”三阶段实施路径,那就应当在有能力解决国内诸多电网难题的基础上建立洲内互联,最后才考虑洲际互联,否则“全球能源互联网”一说就只是空中楼阁。

国网首先应当解决的国内电网问题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点:不少农村电力系统脆弱无力甚至支撑家庭冰箱、空调等家电运行;经济放缓、结构转型导致电力负荷中心所在地的高效环保机组尚不能充分利用,进而导致特高压利用率偏低,而输送费因效率低下昂贵,最终引发多地弃水、弃风、弃光率走高的结果。对于上述问题,国网打算如何解决?

此外,国内区域电网如华北和华东、南网和国网尚未实现互联,全国特高压电网的安全风险并无实际经验充分论证,那么唯有全面、充分论证洲际互联的安全风险后方可开展“全球能源互联网”方案。

理想派:跨国电网早已存在,洲内与洲际互联电网提议早已存在。

国内联网、跨国互联与洲际互联确实是“全球能源互联网”的三阶段,但这三阶段是充分条件关系而非必然条件关系,主要还是看资源要素的全球化配置需求。实际上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已经存在并运行多年,比如俄罗斯向我国的电力输入与南方电网向越南、老挝、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电力输出合作早。而蒙古等国家也对“全球能源互联网”表示合作感兴趣,因而,完全有条件进一步扩大跨国电网合作。

就洲内互联与洲际互联而言,“全球能源互联网”的设想并非无中生有。比如美国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初期就进行了远距离电力联网类似研究;日本设计了在中国和蒙古的沙漠建设大规模光伏电站向日本送电的计划,并在2000年前后在蒙古国做了一座兆瓦级的电站进行示范,希冀将戈壁改造为沙漠绿洲;欧盟制定了“2050能源路线图计划”,计划在2050年构建出强大的电力互联网,以完成从日照条件非常好的南欧国家向德法等传统工业国家输送最高近50吉瓦的国际化电网框架;而“沙漠能源科技”(DESERTEC)计划,试图将北非国家丰富的光热、光伏发电资源通过跨海电网输与欧洲大电网相连,送电至意大利和西班牙南部,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的更大规模利用。国际能源领域这么多案例的出现表明洲内互联与洲际互联并非虚无,而是能源领域具备战略意义的目标。

原标题:全球能源互联网大辩论:理想与现实的碰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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