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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十三五规划:以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为主 发展核电、风电、页岩气、储能设备等(全文)

2016-05-13 08: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燃煤锅炉成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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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水、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全面加强节能降耗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为重点,强力推进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鼓励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优化运输方式。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力度,对能耗增长过快或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区(市)县进行预警调控。

第二节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提升产业用地效率,规范管理工业用地,清理和盘活工业用地存量,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优化园区产业空间布局,提高企业准入标准,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加强城镇集约高效用地管理,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前置控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存量挖潜。按照地上空间、地面空间与地下空间“三位一体”的理念,科学有序开发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第三节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进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和农业高效节水、生活节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建设生态湿地、透水地面及下沉式绿地。鼓励再生水利用,加大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力度,构建以河道生态用水为主,市政绿化用水为辅的污水回用体系,建设工业用水、建筑用水、市政设施用水等再生水利用系统,逐步推进新建小区、宾馆、饭店、学校等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推进节水型社会单元载体建设,深化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

 第四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业物质消耗。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推广多种形式的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鼓励园区引进共生和补链项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强化报废汽车的统一回收和集中拆解,运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回收与利用环节有效衔接。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再利用。规范垃圾分类回收,积极推进和扩大垃圾分类试点,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置。加快实施远郊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推进郊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循环经济示范。

第三章 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

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重点领域减排力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统筹城乡的环境保护机制以及环境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实现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继续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及重点行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实现煤炭消费总量零增长。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加大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等防治力度。采取清洁能源替代、车用汽柴油提标、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等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协同减排,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第二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方案,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制和削减氨氮、总磷等主要水污染物为重点,系统推进全流域、全水系治理,力争逐步消除劣V类水质,加强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废水污染治理,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严格入河(湖)排污管理,严控岷、沱江流域总磷排放量。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力度,加快实施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级,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及污泥处置,推广再生水利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重点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耕地、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复垦耕(园)地为典型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抽样调查与评价,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推进农业生产投入物质减量控害。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工业废弃地、矿山及工程迹地生态修复。深化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综合防控,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行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控制。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制定实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利用规划和污泥处置规划,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设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管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第四节 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大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完善排污许可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总量减排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深入开展污染物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综合考核区(市)县总量减排,加大总量减排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五节 提升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化水平,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推进化工园区、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风险防控,降低化学品环境风险。增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和宏观管理,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声环境。

第四章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科学决策、行政管理、市场化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引导和规范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第一节 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推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生态环保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生态文明重大决策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建立和完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听证会和企业环保措施审议听证会制度。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刚性约束作用和总量控制倒逼作用,严格项目准入,对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实行污染物等量和减量置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

第二节 改革生态环保行政管理机制

 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资源环境源头管控与过程监管,完善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企业环境责任,建立资源回收利用制度、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优化部门职能,建立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格局,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公园管理模式。

第三节 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继续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健全污水、垃圾等处理处置收费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建立碳排放权和用能权交易制度,积极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探索资源环境领域的股权、物权、债权、特许经营权等权益交易。探索发行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债券、环保彩票,吸引民间资本和创业投资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市域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处置激励补贴政策以及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

 第四节 创新监督考核机制

实施差异化政府目标考核,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考核权重,根据主体功能分区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上限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积极培育资源环境领域民间组织,建立社会舆情引导监督机制,加强对生态文明的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

第九篇 全面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加快构建覆盖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章 提升全民教育质量和水平

深入推进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到2020年,率先建成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教育强市,教育发展水平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达到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

第一节 全面推进城乡教育高位均衡

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教育资源空间布局,重点配合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新建一批中小学校。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建一批幼儿园,加大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学位供给力度。主动适应居住证制度改革,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科学制定校点布局规划,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提升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区(市)县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提升义务教育高位均衡水平。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两年一次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水平。全面深化国家“县管校聘”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实施乡村教师关爱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推进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区(市)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深化城乡教育市域统筹发展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市)县教育财政投入差距。加强教育区域合作,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建设,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扩大优质学校辐射范围,积极鼓励和推广联盟框架下的跨区域名校集团发展,大力推进“名校进县城、托管到乡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远程教育体系,实现城乡学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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